台湾社区教育观感
5月23日至6月4日我校孔于天副校长、张广录主任参加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上海市社区教育代表团赴台湾参加“2007年两岸成人及社区学习学术研讨会”和“2007年未来十年成人与社区学习走向座谈会”,并对台湾地区的社区和成人教育进行了较系统的考察。代表团先后考察了台湾师范大学、台北市松山社区大学、台湾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台湾暨南国际大学成人教育研究所、台湾中正大学成人教育系(研究所)、台南社区教育馆、台湾高雄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研究所、台东社区教育馆、台东社区教育馆光复社教站等单位。经过考察收获是多方面的,现将台湾的社区教育概述如下:
一、台湾社区教育立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台湾于2002年6月颁部实施了“终身学习法”,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台湾地区十分重视社区教育和全体居民的终身学习。
二、台湾社区教育的特色
1、社区大学获得政府支持,成长迅速,成为社区教育的主流。社区大学是台湾近年来相当蓬勃发展的学习体系,也是极富本土特色的学习机构,带动台湾社区学习的新发展。社区大学在台湾已有70多所,发展速度惊人,参加学员达到7万人,目前已涵盖了全台各县、市,逐渐成为提供社区学习的主流。
2、社教站由志工参于,最具特色
各社教馆所属社教站,不但扎根地方,而且均有志工主导,不但节省政府经费,而且发挥志工服务精神,最值得称许,这为社区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台湾地区于2004年颁部了“志愿服务法”,这一法规对志工的社会地位,对志工的招暮、培训、考核、社会评价、证书、荣誉等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这就为台湾地区志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3、社区营造与社区学习相辅相成,为社区学习添助力量
社区总体营造旨在借助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凝聚社区共识,配合社区总体营造理念的推动,建立属于自己的文化特色,促进社区的进步与发展,它是一项社区的改造工程,也是一项社区教育的工作,它与社区教育可说是一体两面。社区总体营造的推广,深化社区学习的活动,为社区学习添助力量,使台湾社区学习活动更加蓬勃发展。
4、电子媒体深入家庭,为社区学习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潜力
台湾的电子媒体在“有线电视法”和“终身学习法”及其相关子法的规范下,已直接涉入学习节目的制播。电子媒体所具有的优势为社区教育深入每个家庭注入了巨大的潜力。“有线电视法”规定:有线电视必须免费提供十分之一以上的频道,作为公益性、文艺性和社教性的节目之用。“终身学习法”规定终身学习机构得视需要采取远距教学、网络教学或结合传播媒体进行教学,以增进多元学习机会。电子媒体应提供一定比例时段的频道,播放有关终身学习的节目。这些法规的制定,为社区教育网络化奠定了基础。
5、民间组织使社区学习活动多样化、活跃化和丰富化
台湾民间组织类别繁多,数量庞大,且多数扎根地方,如此众多的组织投入社区学习,使社区学习更加活跃,使其在内容与方式上更加的多彩多姿,丰富了整个社区学习的内涵。
三、台湾地区推进终身学习的做法,值得上海借鉴
1、上海应该加快终身学习的立法,立法的过程也是观念更新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一定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要加快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社区教育取得发展的根本途径,只有当学习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为别人服务成为每个人生存的需要时,终身学习的推进和社区教育的发展才会真正扎根于充满阳光的沃土。构建和谐社会才会更扎实。
3、社区学院的建设要加快步伐,要尽快地突破旧观念的束缚,要尽快地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和办学模式,真正地以人民群众的学习需求作为办学方向,扎根社区、服务社区,在推进终身学习,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事业中,求生存、谋发展。
社区教育工作部张广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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